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認定標準(暫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操作指南〉的通知》(交辦財審〔2025〕24號),現將《山東省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認定標準(暫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山東省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認定標準(暫行)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山東省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認定標準(暫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操作指南〉的通知》(交辦財審〔2025〕24號)有關要求,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了山東省“投資規模大、建設難度高”的收費公路項目認定標準,現予以發布。

一、認定標準

(一)項目總投資大于50億元。

(二)含多孔跨徑總長1000米以上且單孔跨徑超過150米的橋梁。

(三)含特長隧道、水下隧道。

(四)高速公路橋隧比超過20%。

(五)含公鐵、公軌兩用橋梁或隧道。

滿足上述標準之一的項目,屬于“投資規模大、建設難度高”的項目。

二、其他

(一)國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2023年版)》修訂后,若收費公路項目認定標準發生變化,執行國家最新規定。

(二)本標準由山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執行。本標準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編輯:郭紹鋼
 
信息來源:綜合規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