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人工智能和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推動數字設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科技局、交通運輸局、大數據局:
現將《關于深化人工智能和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推動數字設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大數據局
2025年6月17日
關于深化人工智能和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
推動數字設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落實山東數字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實施意見》(數字強省辦發〔2024〕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人工智能賦能重點領域高質量發展的推進方案》(魯政辦字〔2025〕48號)等部署,深化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簡稱AI)和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簡稱BIM)技術應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大力發展數字設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深化AI和BIM技術應用為著力點推動數字設計高質量發展,以高效能數字設計為先導提升智能建造水平,以高質量設計數據為源頭貫通工程建設全過程,促進全省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
到2025年底,推廣AI輔助設計,應用生成式設計工具和多方案優化功能,提升設計效率與創新水平;政府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新建3萬平方米以上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建筑,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提交符合設計深度和數據精度的BIM模型。到2030年底,全面應用AI驅動全鏈條設計,實現多專業智能協同與動態自主優化;新建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原則上在設計、施工、竣工交付等全過程應用BIM技術,實現BIM數據“一模到底”,為城市信息模型(CIM)和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提供有力數據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AI技術賦能,提升數字設計效率和品質
1.推廣應用智能設計工具。支持設計企業運用AI技術實現建筑方案智能生成、結構參數自動校核及設計成果優化。應用生成式設計工具快速生成設計方案,自動化處理繪圖、材料計算、數據錄入等重復性任務,將設計師的更多精力投入到創意和設計優化上。以多樣化設計方案為基礎,與建設單位共同比選優化方案,確定設計方向。應用參數化設計工具,通過智能算法優化建筑結構、設備、材料等性能,精準預測建筑能耗,降低建造運維成本。
2.研發設計領域垂直模型。鼓勵軟件開發企業聯合行業協會和相關設計企業打造設計領域行業級垂直模型,開發面向設計企業的標準規范智能問答系統,建立包含標準節點、構件參數的行業級數據庫,推動形成跨企業、跨地域的智能協同生態。鼓勵設計企業整合本企業工程實例等專有數據,構建適配自身業務場景的企業級垂直模型,重點強化工程設計規范語義解析、多專業協同優化、空間邏輯推理等核心能力,支撐方案生成、結構優化、設備選型等高頻場景。
3.深化智能審圖技術應用。基于AI技術升級完善施工圖數字化審查系統,推動審查工作從“人工經驗驅動”到“數據智能驅動”轉型。將國家及地方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轉化為結構化數據,構建覆蓋建筑、結構、機電等專業的智能審查知識庫,在結構荷載驗算、管線綜合排布、消防疏散模擬等場景實現自動化合規審查、違規條文統計分析、審查報告生成等功能。加快推進濟南、青島、煙臺等地開展基于BIM技術的智能審圖。
4.有效應用算力資源。鼓勵設計企業接入AI基礎設施節點,充分利用公共算力服務平臺提供的高效算力資源,減輕硬件投資和運維負擔,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支持復雜設計任務的快速處理和大規模數據的高效分析。
(二)深化BIM技術全過程應用,加強數字設計與智能建造協同
1.貫通BIM數據全過程傳導路徑。以設計單位提交的BIM模型為源頭,在工程建設全過程加強數據共享與協同,解決各階段重復建模、信息割裂等問題。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提交符合設計深度和數據精度的BIM模型,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時一并審查BIM模型。在施工階段,工程造價咨詢、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和監理等參建主體,根據審查合格的BIM模型,在開展相關工作的同時深化疊加數據。在竣工階段,建設單位組織編制包含BIM竣工模型的竣工驗收資料,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包含BIM竣工模型的建設工程檔案。在運維階段,運營維護單位以BIM竣工模型為基礎開展運維服務。
2.打造BIM技術全過程應用場景。優先選擇以技術能力驅動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運維等全過程應用BIM技術。
(1)造型、功能復雜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工程質量要求高、預期效益顯著的城市橋梁、隧道、綜合管廊、軌道交通、城市互通立交等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2)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建筑師負責制項目。
(3)裝配式建筑。
3.發揮參建各方主體作用。各參建單位圍繞推動BIM全過程應用目標,根據法規政策、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深化BIM技術應用。
(1)建設單位。在招標投標文件、工程建設合同中明確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要求,制定以建設單位主導、各參建單位協同的BIM技術全過程應用方案,建立投入產出分配機制,搭建統一的數據協同環境。
(2)勘察設計企業。勘察企業在巖土工程領域應用BIM技術,構建地質空間信息模型,加強與工程設計的系統關聯。設計企業推進BIM正向設計,應用BIM技術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進行方案比選、性能分析和設計優化。探索設計造價一體化。
(3)施工圖審查機構。升級數字化審查系統,審查BIM模型深度、精度及圖模一致性,開展基于BIM技術的施工圖AI輔助審查,提高審查效能。
(4)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于BIM模型精準編制工程量清單,準確測算記錄施工進度、工程量和價款調整變更等資料,提高造價文件編制質量。
(5)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研發基于BIM技術的部品部件生產裝備機具和生產管理系統,深化部品部件BIM模型,以BIM數據驅動部品部件的自動化生產,完善生產數據。
(6)施工和監理企業。施工企業基于BIM模型進行施工過程可視化模擬、施工方案優化、施工進度和成本管控,推動基于BIM數據的智慧工地、建筑機器人、無人機等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完善施工過程數據,并作為檔案材料數字化歸檔。監理企業運用BIM模型開展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管理。
(7)運營維護單位。依托輕量化處理的BIM竣工模型,建立BIM運維管理平臺,開展設備維修維護管理、能源能耗管理監控、碳排放監測、數字化物業管理等業務。
(8)軟件開發企業。研發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集成系統,加快BIM軟件信創化發展。加強與BIM技術應用企業和科研院所協調互動,建設標準化BIM數據庫。
(三)組織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
遴選一批試點區域和項目開展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案例和經驗。
1.試點區域。各地根據工作基礎和應用需求,以市、縣(區)或者相對獨立的區域為單元,申報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區域。
2.試點項目。各地按照本通知BIM技術全過程應用場景要求,遴選擬建、在建項目申報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項目。試點項目類型應為政府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以及運用新型建設組織方式的項目或裝配式建筑。
3.申報時間。試點申報材料(見附件)由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5年7月30日前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標準規范體系。支持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圍繞發展數字設計促進智能建造,制定和完善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集成系統、BIM數據交付、應用成熟度評價和智慧工地等技術標準規范,統一數據編碼、接口規范、交互協議等要求。
(二)發展新型建設組織方式。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建筑師負責制等新型建設組織方式,打破傳統建設模式的局限,促進各環節的協同合作,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AI和BIM等新技術應用提供有力支撐。
(三)優化招標投標機制。完善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在招標文件中明確BIM技術應用范圍、設計深度、數據精度、交付標準和具體要求,并列入評標評審因素。允許建設單位單獨采購BIM技術服務或與設計招標合并實施,保障技術應用經費來源。
(四)加強審驗把關。鼓勵各地將BIM技術應用納入項目建設條件,明確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要求。在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等階段,對建設單位提交的BIM模型進行審查審核。對未按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BIM模型的工程建設項目,退回建設單位補充完善后重新申報。
(五)強化政策激勵。將AI和BIM技術應用納入各類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廣目錄。適時開展BIM技術應用能力成熟度評價。裝配式建筑在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等階段應用BIM技術的,在評價時按規定予以加分。探索BIM數據有償使用傳導、BIM數據知識產權確權和數據資產入表等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數據共享內生動力。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深化AI和BIM技術應用推動數字設計高質量發展作為趕超先進省市的重要機遇和有力舉措,會同科學技術、交通運輸和大數據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政策舉措、進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于2025年8月30日前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附件:1.山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區域申請表
2.山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全過程應用試點項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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