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全省高技能人才 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全省高技能人才

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3〕146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關于加強新時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強新時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隊伍

 

 

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現就加強新時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走在前、開新局”戰略指引和實踐要求,堅持黨管人才,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政策支持、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高技能人才工作體系,全面建設“技能山東”,構筑技能人才培育聚集的“新高地”。到“十四五”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業人員比例超過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過35%;到2030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0萬人;到203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200萬人以上。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

 

 

2.實施“技能興魯”百萬工匠培育行動。深化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逐步擴大高級工以上政府補貼性技能人才培訓規模。突出產業鏈、新興產業需求,動態調整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錄。推廣求學圓夢行動,促進技能人才知識更新。充分發揮政府、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社會力量綜合優勢,到2030年培育百萬名以上“技能興魯”新工匠。(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3.培育塑造高技能領軍人才。發揮領軍人才傳承、創新作用,到2025年,建設20個左右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到2030年,建設200個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400個省級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注重后備力量長期培養,對優秀青年技能人才給予動態關注和支持,形成梯次培養機制。到2030年,培養萬名高技能領軍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4.實施制造業技能根基工程。制定制造業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錄,加大制造業高新技術、數字技能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政府補貼培訓支持力度。遴選建設一批國家級技能根基工程培訓基地,重點開展制造業高技能人才培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工負責)

 

 

5.探索省域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新模式。推進國家“雙高計劃”高職建設工程,重點建設20所高水平高職院校。實施固本強基工程,加快建設100所左右高水平中職學校。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實施技工教育優質校建設工程,建設國家級和省級優質校、優質專業(群)。推廣企業全面參與的集團化辦學模式。允許職業院校開展有償性社會培訓、技術服務或創辦企業。切實保障職業院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工負責)

 

 

6.發揮企業培養主體作用。優化“金藍領”項目,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學徒制,到2025年,全省培養10萬名以上企業新型學徒職工和現代學徒。加強產學研合作,按照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標準,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師。探索校企雙制、校中廠、廠中校等培養方式。鼓勵各類組織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可依據有關規定按投資額的30%的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遴選10家左右“產業鏈”鏈主企業,根據全鏈發展需求,牽頭面向鏈上企業開展“產業鏈”綜合培訓項目試點。鼓勵各類頭部企業建立跨企業培訓中心、實訓基地,培養行業領域高技能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

 

 

三、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7.健全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實施“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制度。加大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開發力度,滿足新業態新技術、區域特色產業和技藝傳承評價需求。探索建立境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制度。加快形成縱向銜接、橫向可通、覆蓋全面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體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8.暢通職業發展通道。建立破格評價機制,支持企業結合職業標準和崗位要求,根據水平、業績對職工直接認定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優化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貫通評價通道,鼓勵高技能人才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技能評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分工負責)

 

 

9.健全技能評價服務體系。實施技能崗位“人人持證”工程。到2025年,在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規模以上企業和用人單位中,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拓展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覆蓋面,探索推進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社會化改革,為勞動者提供多層次、高質量技能評價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0.發揮技能競賽引領作用。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技能興魯”職業技能競賽為骨干,各市和行業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比賽為基礎的競賽體系。定期舉辦山東省職業技能大賽、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織開展引領性勞動和技能競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總工會、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分工負責)

 

 

四、完善技能導向使用制度

 

 

11.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機制。引導企業建立科學崗位管理體系,鼓勵高技能人才參與重大生產決策、重大革新攻關項目,組建“技師+工程師”團隊。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職業院校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倡導“產業鏈”內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共享交流機制,鼓勵高技能人才通過兼職、服務、技術攻關、項目合作等柔性流動方式充分發揮作用。分級分層梳理高技能人才信息,建設高技能領軍人才信息庫,納入全省高層次人才庫管理,面向行業共性工藝革新等問題建立領題攻關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分工負責)

 

 

12.完善技能要素參與分配制度。落實《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分職業、分技能等級發布技能崗位工資價位信息,指導企業合理評價技能要素貢獻。研究完善鼓勵企業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業年金的機制。用人單位要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同等待遇機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資增幅應不低于本單位管理人員人均工資增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分工負責)

 

 

13.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領示范作用。以泰山產業技能領軍人才為引領,加大齊魯首席技師選拔力度,遴選“山東省技術技能大師”,深化“齊魯工匠”建設工程,培育“魯班首席工匠”“齊魯大工匠”“齊魯工匠”。制定企業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崗位評聘的指導意見,“十四五”期間,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的企業200家左右,評聘1000人左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五、健全表彰激勵制度

 

 

14.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對照國家表彰獎勵體系,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激勵制度。將高技能人才納入省政府特殊津貼享受人員申報范圍。積極推薦高技能人才參評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科學技術獎等相關表彰評選,省級及以下表彰可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規定授予省五一勞動獎章等稱號。(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15.完善服務保障機制。支持各地將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范圍,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關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療養制度,分級開展休假療養、研修交流和節日慰問活動。(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16.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落實黨委(黨組)聯系服務高技能人才工作要求。重視從技能人才中培養選拔黨政干部。注重依法依章推薦高技能人才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候選人、群團組織代表大會代表或委員候選人。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職工代表大會中的比例。加大優秀高技能人才在群團組織掛職或兼職力度。(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17.各地要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總體部署,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要在本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組織部門指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行業企業和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機制。

 

 

18.各地要加大資金統籌和支持力度,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給予保障。企業要足額提取使用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培訓。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省級統一的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19.各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要做好本行業高技能人才供需預測和培養規劃。各地要加強高技能人才短期需求和中長期規劃研究,統籌謀劃、積極作為,確保如期實現技能人才隊伍結構占比目標,有力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